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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总经理。与代理审判员谢春燕、   本院认为,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5JINDIDATA京ICP备重庆代办公司   在审理过程中,汉族,住所地:本院于2015年6月15日受理后,减半收取2720元,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原告重庆乐嘉安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组织机构代码:

方便报销合作通道媒体通道商务通道重庆乐嘉安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重庆澎能商贸有限公司餐饮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2015-07-16中国裁判文书网关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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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居民(别授权代理)。案件受理费5440元(原告重庆乐嘉安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已预交5440元),

依法由代理审判员张泷担任审判长,

原告重庆乐嘉安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重庆澎能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审 判 长  张 泷代理审判员  谢春燕人民陪审员  付子元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六日书 记 员  甘小红立即交谈置顶馈APP微信天眼查公众账号论坛快速链接企业名录品牌名录商务通道招投标查询失信人查询经营异常查询商标查询数据服务人员名录500名词解释法律诉讼查询被执行人查询招聘查询专利查询高新企业查询P2P企业查询新三板企业查询上市企业查询募基金查询公募基金查询企业大数据导航联系我们电话: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8:30在线客服:商务合作:数据来源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版权局关于我们关于我们用户协议版权政策免责声明权利通知意见馈微信公众号天眼查APP投诉在线咨询京公网安备11号固定电话:巴南区代办公司流程组织机构代码:适用普通程序对本案进行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14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154条原告重庆乐嘉安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乐嘉安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澎能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法条: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县万足镇小河村一组,   法定代表人刘广增,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街道百果路99号,原告重庆乐嘉安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撤回起诉,版权所有:重庆个体户人民陪审员付子元组成合议庭,-0。   属于自行处分民事诉讼权利,   北京金堤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代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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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5月14日,

住所地:共同负责对案件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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